电子商务师(2022年版)
1.2 职业编码:4-01-02-02
1.3 职业定义:在互联网及现代信息技术平台上,从事商务活动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其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分为网商、跨境电子商务师两个工种,一级/高级技师不分工种。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①或相关职业②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①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取得本科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在电子商务工作岗位实习半年。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 本职业电子商务师,下同。
② 相关职业:营销员、商品营业员、摊商、互联网营销师、连锁经营管理师、采购员、市场营销专业人员、商务策划专业人员、全媒体运营师、数字化管理师、物流服务师、广告设计师、商业摄影师、客户服务管理员、呼叫中心服务员、网约配送员、易货师等,下同。
③ 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网络营销、连锁经营与管理、国际贸易、工商企业管理等。
④ 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网络营销、直播电商服务、连锁经营与管理、市场营销、客户信息服务、物流服务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等。
⑤ 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农村电子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国际商务、市场营销、汽车营销与服务、连锁经营与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电子商务技术、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现代教育技术等。
⑥ 本科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全媒体电商运营、电子商务及法律、工商管理、国际商务、市场营销、网络与新媒体、新媒体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