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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工作守则

发布时间:2023-7-21

1.考评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并履行职责。因事不能按时到位应提前请假。履行职责期间内不得擅离职守。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要经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站站长同意后方可离开岗位。

2.考评人员在执行考评工作时必须佩戴考评员胸卡并严格执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程和考评纪律保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的秘密。

3.考评人员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作好考核评分工作力求作到准确、公正、公平。不得自定评分标准不得相互议论示意。

4.考评人员须秉公办事如遇有亲属或任教班的学员参加考核时应主动提出回避。不许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并主动接受主考人员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