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专家管理办法
1.职业技能认定专家组是在学院认定中心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进行专业技术研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的专家。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家组坚持服务行业、服务就业、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原则。组织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和技能型人才共同开展职业技能认定技术开发和应用活动,积极推行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服务。
3.受聘专家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扬奉献精神、尽职尽责协助好做好职业技能认定工作,维护职业技能认定工作的公平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4.专家组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①研究职业动态和技能认定需求。开展职业技能认定试题开发整改和审核工作;
②参与职业技能认定人员培训工作;
③参与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大赛提供技术指导命题裁判等服务;
④开展职业技能认定工作和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和宣传等活动;
⑤参与日常认定的督导巡考工作,为职业技能认定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服务。
5.根据职业技能认定工作的发展情况,按不同职业(工种)设立专业专家组。
6.专业专家组主要负责本职业(工种)技能认定命题考务、教材等技术服务与咨询开发工作。
7.专业专家组成员/专家组组长由“周口理工职业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聘任。
8.各专业专家组根据其职责和任务,需在每年年初上报工作计划。年终上报工作总结。
9.专家组应定期组织工作会议和座谈活动,研讨各专业的年度工作任务和安排。
10.职业技能认定专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本地区本行业、职业中有较高威望;
②具有相关职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从事相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相关职业教学工作10年以上。
③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④熟悉国家职业技能认定的理论政策、规范以及本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和实施认定要求等。
⑤热心并且积极参与职业技能认定工作。
⑥身体健康,能承担职业技能认定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